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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9 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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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第 9 章

    绝命斗奴

    我在街头游荡着,寻思着我的发财大计。街边的商铺倒是很好的目标,我手插裤兜转悠了三间,最后还是无奈放弃,裤兜内那柄枪几乎被我攥出水来。我在心中叹息:除了像个小流氓一样粗俗地掏枪打劫,难道就找不到一个更有艺术含量的办法?

    我最后在一个叫“地铁出口”的甬道内疲惫地蹲下来,几步外还有两个潦倒的音乐家正有气无力地弹着他们的琴,他们留着一样的落腮长须,奏着不同的音乐,却都一样的哀怨凄切,我就在他们哀怨凄切的琴声中,默默盘算是不是放下艺术家的架子,先解决眼前的困境再说。

    甬道深处渐渐传来轰隆隆的巨响,然后随着刺耳的“吱”声停了下来,甬道深处不知何时出现了一个奇怪的东西,像一长串金属箱子连在一起,无数人从一个个长箱子中涌出来,很快进入我和两个音乐家置身的甬道,人们行色匆匆地从我们身旁走过,偶尔有人在音乐家身前停步,把几个金属币投入他们身前的杯子中,发出悦耳的“叮当”,我正望着他们发楞,一张绿纸飘飘然从我头顶上方落下来,最后落到我的脚边。

    “喂!”我捡起那张钱想叫住那个丢了钱的冒失鬼,他已经汇入了人流,我举着钱正犹豫着是不是追上去,又一张钱落到我怀中,我呆呆地望着身前那个扔钱的女士,她也用怜悯的目光望着我,见我没什么表示,她又从钱包中抽出一张扔给我,然后把一个同情的眼神和袅娜的背影永远留在了我的脑海中。

    身前又有纸币飘落,我突然明白过来,堂堂孙猴子居然被人当成了乞丐!我抓起钱站起来,大声告诉每一个施舍者,我随便一次出手的收入他们一辈子都挣不了,我在苏伊士银行还有十个亿的存款!但这些话只换来更多的同情和更多的纸币。

    人流终于稀落下来,我望着脚边散落的绿色纸币,不禁感到十分滑稽,大概是我的相貌和这身躲避阻击手时挂破的衣衫欺骗了善良的人们,使我无意诈骗了大家一回,看来我果然是天生的犯罪艺术家,就连一个最平常最古老的骗术到我这里也会变得如此富有艺术性,如此具有喜剧效果!

    这样一想我心里立刻平衡下来,既然是诈骗而不是乞讨来的钱,当然不会损及我孙猴子的名声和自尊,我当然可以心安理得地享用!见周围除了先前那两个音乐家已没有旁人,我自得地吹起口哨,慢慢收拢所有纸币,粗粗一看,竟大大超出了我的想象。

    “你他妈挺聪明啊!居然想到装白痴来乞讨!”一个不阴不阳的声音在我身旁响起,抬眼一看,原来是那两个潦倒的音乐家围了过来,他们眼里闪着嫉妒的火焰。

    “不是装,我本来就叫白痴。”我边把凌乱的纸币一张张叠好,边笑道。

    “知不知道这儿是谁的地盘?”一个音乐家问,不等我反问,他立刻指着自己鼻子说,“是我们两个的,按规矩你所有收入都该全部上交,看在同行份上,我们允许你留下十分之一,以后也都照这个比例分成。”

    ...

    说完我转身就走,虽然我喜欢音乐,却不想跟音乐家打什么交道,尤其是比我还潦倒的音乐家,但两个音乐家却不这么认为,他们一左一右拦住我的去路,边把一柄折叠刀在手中眼花缭乱地玩耍着,边装出恶狠狠的模样喊道:“留下钱,不然我们就给你放点血!”

    “刀子不是这么玩的,”我脸上挂着轻松的微笑,双手却闪电探出,两个音乐家还没明白过来,手中的刀子就已经到了我的手上,我手中双刀在两人脸颊上上下翻飞,二人吓得睁大眼一动不敢动,片刻后我把刀子塞回他们手中,用欣赏的目光打量着他们,点头笑道,“这样看起来精神多了,虽然不再像音乐家。”

    我慢慢走出甬道,身后,两个音乐家正摸着光溜溜的脸颊和下颌发怔。

    ...

    耳边响着熟悉的驼铃声,身子随着驼铃在缓缓起伏,嗓子干燥得像要裂开,腹中是饥火中烧的炽痛。

    “水、给我水!”我拼命叫起来,但声音连我自己都听不到,吃力睁开眼,看到的是缓缓移动的沙砾和骆驼不紧不慢迈动的四蹄,原来我是横伏在骆驼背上,像一条离了水的死鱼。一只干枯如鸡爪般的手伸到我的颌下,把我的头托了起来,我总算看到眼前这个干瘪的老头,他见我正半睁着眼望着他,吃了一惊,放开手嘀咕了一句:“你居然活了过来,真是奇迹!”

    ...

    甘甜的马奶一点点浸入我的咽喉,我拼命吞咽,干裂的咽喉开始觉得滋润,炽痛的肚子渐渐充实,体力也渐渐恢复。最后,我居然能抬手推开那个几乎要呛死我的水袋,喘着气清晰地说了声:“多谢相救!”

    “你是什么人?居然会说我们的语言?”方才那个人质问道,“你穿着大食人的衣衫,出现在鞑靼人废弃的营地,长得像宋人,却又会说我们党项族的语言!”

    我哑然,只在心中苦笑,难道我要告诉他我是华裔安梅瑞克国人?

    “快回答!野利将军在问你话!”有人粗暴地抓着我的胳膊把我架了起来,我虚弱得需要靠着他才能完全站稳。方才那个粗犷的声音又问:“你叫什么名字?哪族人?”

    我犹豫起来,总不能跟他说我叫皮特李吧?嗫嚅半晌,只好勉强道:“我叫白痴,大概应该算汉人吧。”

    “什么叫应该算?”抓着我的那人突然放开手,我立刻摔倒在地,他却毫无怜悯之心,抬腿踢了我一脚骂道,“看你吞吞吐吐的模样,多半是宋人的奸细,不给你点颜色看看你都不知道自己是谁!”

    说着他拔出了利刃,那金铁出鞘的啸声让我浑身一个激灵,却虚弱得无力反抗!

    “等一等,殿下,咱们这次出猎没多少收获,他好不容易活过来,也算是天意,就留他一命好了。”那个粗犷的声音出言阻止了我身旁的人,接着又喃喃道,“白、痴,这名字倒也顺口。”

    方才我只是按自己母语的字音说出自己的名字,想必他并不理解这名字的意思,所以也不觉得有什么特别,只对那个殿下道:“看他现在神志未必清醒,等回了兴庆再慢慢拷问不迟。”

    那个殿下愤愤地收刀,又踢了我一脚才对旁人吩咐:“把他给我绑在驼背上,小心看护,千万不要让他就这样死了。”

    我对那叫“野利”的将军生出一丝好感,对那个“殿下”则十分厌恶,趁自己被人搀扶起来时,我打量了二人一眼,那个将军生得豹头环眼,一副落腮胡煞是威武,年纪在四十出头,裸露的胳膊肌肉虬结,古铜色肌肤油光发亮,骑在一匹高头大马上尤显彪悍;那个殿下不到二十岁模样,相貌有几分英俊,白面无须,满脸骄悍之色。

    我再次被缚在骆驼背上,枯燥而漫长的旅程又开始了。这是一个几百人的庞大队伍,除了那些骑马的兵士和驮运货物的骆驼,杂在队伍中间的还有十几个被镣铐拴在一起的鞑靼人,男女混杂,被那些兵士用皮鞭像牲口一样驱赶着前进,我意识到自己本该跟他们一样的命运,只因极度虚弱才侥幸逃脱。

    一路上从那些兵士的闲谈中,我知道了那个将军叫野利莫仁,是个都统军,而那个殿下则被称作纯祐殿下,这次他们是带兵越过贺兰山,深入鞑靼人出没的戈壁荒漠去狩猎,猎物就是那些被铁链拴在一起的鞑靼人,他们将被带回大夏国的都城兴庆作为奴隶,而我则是被他们在归途中顺手捡来的战利品。

    大夏国的都城兴庆比我的想象要繁华得多,一进城门,两耳听到的便是各种各样的吆喝声和叫卖声,除了几个小孩追着我们看热闹外,人们对我们似乎早已见怪不怪。

    队伍转过一个街口,前面突然出现了一点骚乱,有锣鼓规律地敲响,一队人马迎面向我们走来,刚好拦住了我们的去路。

    “是楚王,咱们让路!”打头的野利莫仁说着立刻拔转马头让在道旁,他身后的纯祐殿下却大声道:“我是王子,凭什么要给他一个南蛮让路?不让!”

    “殿下不可鲁莽,”野利莫仁拉住纯祐殿下的马缰,“相国新进爵为楚王,威仪已与皇室宗亲相同,甚至凌驾所有宗亲之上,咱们是晚辈,理应避让。”

    纯祐殿下还想说什么,却被野利莫仁强拉过一旁,队伍也跟着闪到街道两边,目视着那队逶迤的仪仗缓缓从面前走过。数十对仪仗过去后,终于有一辆华盖马车辚辚而来,马车上是一个神情肃穆的老者,头戴金冠,身着锦袍,腰悬和田玉带,肌肤白皙,面容清秀,颌下柳须飘拂,除了眼中隐含的那一点阴鹜,该是个难得一见的美男子。

    “咦,这不是野利将军和纯祐殿下么?”老者终于注意到道旁的队伍,立刻示意车夫停车,但老者并没有下车的意思,只扶着车辕问,“听说你们去了贺兰山外狩猎,可有收获?”

    “回楚王,也就猎到十几个鞑靼生户,”野利将军在马上抱拳道,“现在鞑靼人都逃到更荒僻的草原上,要猎到他们可不容易。”

    老者理解地点点头:“是啊,多年无战事,皇上又废除了把流民充作奴隶的律法,如今要买到些健硕的奴隶也不容易啊。”

    “楚王可看看在下掠来的这些鞑靼生户,”野利将军忙道,“如果有看上眼的请尽管带走,或者回头末将给王爷送到王府。”

    “呵呵,野利将军盛情本王心领,可这怎么好意思?”老者捋须长笑。

    “王爷不必客气,能为王爷效劳是末将的荣幸!”野利莫仁说着垂下头,我注意到他脸上有不甘的神色,那纯祐殿下更是小声质问野利:“咱们辛苦掠来的猎物,干嘛要拱手送人?”

    “既然将军如此客气,本王就却之不恭了,”老者没有理会纯祐殿下的嘀咕,向后招了招手说,“浪烈,你就随便挑几个带回去吧。”

    一骥白马应声而出,马上骑手身材瘦削,年纪在二十七八上下,面目英俊深沉,目光亮如出鞘利剑,缓缓一扫,顿使原本就安静的长街更显肃穆。众兵士望向他的目光都有些敬畏,那纯祐殿下更是不自觉地闭上了嘴。那骑手控马缓缓在那些鞑靼俘虏面前走过,边走边用马鞭信手指点,立刻有兵卒把他挑中的鞑靼人从队伍中解下来,送到那老者的队伍中,不一会就挑出七八个,全是年轻健壮的鞑靼人,只留下些妇孺和老弱。

    “楚王,这里还有个特别的奴隶,还是你的族人呢,楚王何不挑选?”见那骑手挑走了所有身强力壮的鞑靼人,纯祐殿下终于忍不住发火了,狠狠一鞭抽在我头上,向那老者调侃道,“楚王何不仔细看看,说不定还是你在南朝的亲属呢。”

    头上火辣辣的痛,我在心中问候着纯祐的祖宗十八代,脸上却不敢表露出来,现在我的身份是奴隶,就如主人手中可以随意宰杀的牲口,在没有任何反抗能力前,我万万不能激怒主人,我能作的只有拼命昂起头,希望那个“楚王”能挑中我,即便是作奴隶,也该找个更横些的主人不是?只可惜楚王仅扫了我一眼,就淡淡道:“殿下何出此言?我任得静自从归顺先帝以来,在南宋便再无亲朋,我的亲眷是当今皇太后,是我的外孙仁孝皇上,也包括你,我的曾外孙。”

    说完老者挥了挥手,丢下满面通红的纯祐殿下扬长而去。

    野利莫仁见纯祐气恼难当,忙劝慰道,“算了,殿下,咱们近卫兵马外出狩猎,所有猎获楚王要抽取大半,这几成京师惯例,也不光是咱们倒霉。”

    “我不是为几个奴隶生气!”纯祐怒道,“我是气恼先帝竟立一个汉女为后,结果任由一个南人在我大夏作威作福,乱了我党项羌人、尤其是我拓拨一族纯净的血脉!”

    “殿下噤声!”野利莫仁忙低声道,“这话万不可再说,要传到皇上耳朵里,你就是王子也难免获罪,拓拨一姓早在大唐时就改为李,你现在是叫李纯祐。皇上推崇汉学,最不喜人有恢复祖制之心,这一点你千万要牢记!”

    李纯祐还想说什么,却听野利莫仁道:“咱们快些回去吧,宝燕公主该等急了。”

    “你们终于回来了!”队伍刚到一座辉煌府邸外,一骥枣红马便从府门内飞射而出,一个全身火红的少女在烈马还没停稳前便从马鞍上飞身而下,翩然如蝴舞鹰翔。

    野利莫仁忙翻身下马,对那少女抱拳为礼,李纯祐眼中则闪出难得一见的笑意,叹道:“妹妹如此英武,不知我大夏国有哪位勇士敢作你的驸马?”

    红衣少女骄傲一笑,把手中马鞭和缰绳甩给追出来的随从,大大方方地说:“全兴庆府除了浪烈,还没有让本公主看得上眼的勇士。”

    见妹妹提到浪烈,李纯祐的脸色立时阴了下来,愤愤道:“别提那家伙,要不是他,我们这次也不会空手而回!”

    “空手而回?”她把眼光转向奴隶队伍,立刻怪叫起来,“怎么尽是些老弱妇孺?连一个青壮也没有?”

    “青壮都被浪烈那家伙挑走了!”李纯祐更是生气,“全都成了楚王的财产!真他妈像强盗一样。”

    “也不是啊,”野利莫仁笑道,“这里好歹还给咱们留下一个。”

    在野利莫仁的示意下,我被几个兵卒从驼背上放了下来,经过这几天的休息和马奶的喂养,我的体力已恢复大半,站在地上倒也不觉吃力,只是手脚还有些酸软。

    红衣少女在不断打量着我,我也打量起她来,她不算太漂亮,却有一种不施脂粉的野性美,尤其那一头漆黑发亮的长发,随意地披散肩头,更添几分飘逸之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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